文:曾維燊
圖:美聯社
美國聯邦執法機構就一宗人事晉升爭議提出訴訟。就業平等機會委員會(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於周二(5日)入稟法院,指《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在晉升過程中,對一名白人男性員工構成歧視,違反聯邦民權法。
案件提交至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訴狀指出,《紐約時報》在2025年遴選副房地產版編輯(deputy real estate editor)時,內部設定的族裔與性別代表比例目標影響最終人選安排,令該名員工未能獲得晉升。
資料顯示,投訴人自2014年起在報社任職編輯,並於2025年申請該職位。他通過初步面試,但未能進入最終面試階段。委員會指,進入最後評選的4名候選人,均符合報社希望增加的族裔或性別背景,包括白人女性、非裔男性、亞裔女性及多族裔女性。
訴狀引用《紐約時報》過往多元與共融報告,包括2021年的行動文件,當中列明增加非裔與拉丁裔員工比例的目標。委員會認為,相關政策顯示公司在人事決策中曾考慮族裔與性別因素,而白人男性比例下降,被視為達成目標的一部分。
《紐約時報》發言人丹妮爾・哈(Danielle Rhoades Ha)表示,相關指控帶有政治動機,強調報社一直以能力與表現作為聘任與晉升標準,並會積極抗辯。她指出,該職位要求具備服務型新聞經驗(service journalism)及管理能力,而最終獲聘者具備相關條件。
委員會主席盧卡斯(Andrea Lucas)表示,任何基於族裔或性別的差別對待均屬違法,法律並不存在所謂「反向歧視」例外,所有機構均須遵守同一標準。
不過,委員會內部存在分歧。民主黨籍委員科塔加爾(Kalpana Kotagal)表示反對提起訴訟,認為案件理據不足,而且不應動用有限資源處理。
調查顯示,相關投訴於2025年提出,雙方於2026年4月曾進行調解(conciliation),但未能達成共識,其後由委員會終止程序並展開訴訟。
訴訟要求包括向投訴人提供補償及補發薪酬,同時要求法院頒令禁止《紐約時報》日後作出涉及族裔或性別的歧視性人事決定,並糾正過往安排。
在特朗普政府主導下,聯邦機構近年加強審視企業與媒體的多元政策,並對多間機構展開調查與法律行動,使相關爭議持續升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