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掃黃行動 上海街一單位被搗破 30歲男子涉管理賣淫場所被捕

2026 年 5 月 4 日

旺角警區掃黃行動 上海街一單位被搗破 30歲男子涉管理賣淫場所被捕

旺角警區針對區內非法活動展開掃黃行動,成功搗破一個位於上海街的懷疑賣淫場所。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涉嫌管理該場所的30歲本地男子,並檢獲包括記帳簿在內的多項證物。此案涉及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最高刑罰可達監禁10年。

本文核心內容:

  •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於5月4日展開代號「搜鷁」的掃黃行動,突擊搜查上海街一單位。
  • 行動中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檢獲記帳簿、避孕套、毛巾等證物。
  • 一名30歲姓陳的本地男子被捕,涉嫌「管理賣淫場所」,案件將於5月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行動詳情與法律依據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於周一(4日)在區內展開代號「搜鷁」的掃黃行動。警方突擊搜查上海街一個目標單位,成功搗破一個懷疑用作賣淫活動的場所。在搜查過程中,警方檢獲了記帳簿、避孕套及毛巾等與賣淫活動相關的證物。

涉案男子被捕及提堂安排

行動中,一名姓陳(30歲)的本地男子被捕。他已被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警方已完成相關調查及檢控程序,案件現已排期於5月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首次提堂。

相關法例及警方呼籲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該等場所,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監禁10年。警方藉此機會呼籲市民務必守法,嚴格遵守相關規例。警方強調會繼續採取嚴正執法行動,以打擊各項非法活動,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