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女子墮求職陷阱遭「套路貸」詐騙225萬 議員促完善法例堵塞漏洞

2026 年 5 月 2 日

25歲女子墮求職陷阱遭「套路貸」詐騙225萬 議員促完善法例堵塞漏洞

求職騙案近年有增無減,一名25歲前大學研究助理在求職網站應徵兼職時,墮入涉及「套路貸」的詐騙陷阱,損失逾225萬港元。事件揭露《放債人條例》對財務中介的監管漏洞,以及求職平台缺乏規管的灰色地帶,立法會議員及律師促請政府完善相關法例,加強監管以保障市民。

本文核心內容:

  • 25歲事主在求職網站應徵時薪90元的「兼職助理」工作,其後被騙徒誘導向多間財務公司借款及轉移個人與家人積蓄,合共損失超過225萬港元。
  • 協助事主的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及觀塘區議員余邵倫指出,即使事主已報警,同一詐騙招聘廣告仍於2026年4月16日在求職平台再次刊登,顯示監管不足。
  • 鄧家彪表示,《放債人條例》對財務中介的監管存有漏洞,且商經局擬修訂的條例中,信貸報告查詢機制(信資通)更新時限長達30天,騙徒可利用此時間差誘導受害人短時間內向多間機構借款。

騙徒假冒律師與公司職員設局

事主於2026年1月在求職網站看到招聘兼職行政助理的廣告,獲一名自稱「Sam」的騙徒聯絡及「面試」。獲聘後,事主僅獲安排少量簡單任務。至3月初,騙徒向事主介紹一名自稱「律師」的人士,要求她協助一名「內地老闆」進行「融資」。其後,騙徒聲稱該老闆資金周轉出問題,事主及公司需要「填數」,否則要面臨上百萬元「違約賠償」。事主在騙徒施壓及身體不適情況下,為避免背負巨額賠償,無奈跟從指示。

疑與財務公司內部人士串謀詐騙

騙徒向事主聲稱借款過程純屬「做樣子」,並已與財務公司溝通好,更為她預先準備借款文件。事主按指示先後向多間財務公司申請按揭貸款,並將所有款項轉到騙徒指定的銀行戶口。事主在財務公司簽署貸款文件後不久,便收到「律師」來電指她遺漏簽名,著令她返回財務公司簽妥,有跡象顯示騙徒與財務公司內部人士存在串謀嫌疑。此後,騙徒更誘導事主將個人及其母親的積蓄轉到騙徒帳戶,以證明「還款能力」。事主其後接到警方通知,始發現被騙並報警求助。

議員與律師促請政府完善法例

觀塘區議員余邵倫指出,現行《僱傭條例》及《職業介紹所規例》均未規管求職平台及求職廣告,令騙徒得以利用灰色地帶犯案。立法會議員鄧家彪一直關注「套路貸」情況,認為《放債人條例》難以定義及監管「中介」角色,令法例保障作用大為削弱。律師劉嘉華表示,案件揭示網上求職平台監管不足及《放債人條例》存在漏洞,令騙徒能以低成本設局。他呼籲政府應要求財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確保申請人自願並親自申請貸款,並了解其借貸需要及用途。鄧家彪、余邵倫及劉嘉華建議,政府應持續完善《放債人條例》,將「信資通」個人信貸資料更新時限由計劃中的30天大幅縮短至24小時內,同時勞工處亦要加強對求職網站的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