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工智能技術普及,機械狗在香港街道出現已非罕見,但由此引發的安全與法律責任問題成為焦點。大律師及資訊科技專家指出,機械狗若傷人,操控者需負民事責任,但無人操控下的意外則可能出現法律真空,呼籲政府及早就機械人立法進行公眾諮詢。
本文核心內容:
- 食環署、水務署、房委會及部分商場物管已引入機械人輔助工作,民間亦可在網購平台購買價格由100多元至20多萬元不等的AI機械狗。
-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曾因失卻平衡的機械人踩中腳部,形容傷害「好似錘仔揼落嚟」,認為需按功率、速度、自主能力等以分級制規管。
-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機械狗誤傷途人通常涉及民事賠償,但若機械人在無人操控下傷害他人或犯罪,或因「沒有司機」而難以檢控,存在法律真空。
-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指,香港現時未有專門法例規範機械人應用,但相關項目須遵守適用於不同界別(如醫療、建造業)的現行法規,律政司司長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檢視法律漏洞。
公共空間安全隱患與民眾反應
記者觀察到有市民在將軍澳帶同機械狗閒逛,引起途人側目,甚至有騎單車者停下觀看險釀碰撞。網民討論指機械狗在繁忙街道可能造成安全隱患,亦擔心設有錄像鏡頭的機械狗會收集個人資料或進行不當拍攝。
法律責任界定與跨境追究難度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指出,若機械人造成意外,責任需視乎操控者、程式設計者和生產商的角色。跨境網購的機械人須符合香港電器安全標準,但跨境追究存在實際困難。他認為政府應平衡安全與發展,不應過份規管人工智能。
各地規管機械人法例趨勢
歐盟於2024年8月實施《人工智能法》,按風險為本禁止不可接受風險的系統。日本上月生效的相關法律屬「軟性法規」,不設罰則。南韓今年1月落實《AI基本法》,要求於核能安全、交通運輸等領域使用的人工智能具備人類監督。中國則於今年2月公布《人形機器人與具身智能標準體系(2026版)》,覆蓋全產業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