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維燊
圖:美聯社
美國參議員科頓(Tom Cotton)提出一項新法案,計劃賦予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在合規與聯邦監管下即時偵測、追蹤並制止具威脅性的無人機,以應對日益增加的空中安全風險。
該法案名稱為「關鍵基礎設施空域防衛法案」(Critical Infrastructure Airspace Defense Act),主張修補現行法律架構的不足之處。現行制度下,大部分反無人機權力集中於聯邦機構及部分執法單位,私人營運方即使負責電網、水處理廠等重要設施,亦普遍缺乏合法手段直接應對空中威脅。
科頓在聲明中指出,醫院、發電設施及供水與污水處理系統等關鍵基建,不應長期處於被動防護狀態。
法案核心內容
法案建議擴展「反無人機系統」(Counter-UAS)權限,在聯邦監督下,容許經過認證的私人基建營運者及其安保人員,對構成「可信威脅」的無人機採取行動,包括干擾、接管或摧毀等措施,並須符合現行聯邦安全規範。
國土安全部將於180日內設立認證制度,並與聯邦航空管理局、能源部等機構協調執行,確保只有受訓人員及核准技術可獲授權使用。
法案同時撥款2億5000萬元(5年期)支援相關設備採購,並為依規執行任務的營運者提供一定法律責任保障,但不包括嚴重疏忽或故意不當行為。
此外,國土安全部需定期向國會提交報告,包括部分機密評估。授權期限至2031年屆滿,之後需由國會重新審批。
政策背景與安全關注
近年,美國政府與安全機構持續警告,商用無人機成本低廉、易於改裝,可能被用於偵察、破壞或干擾關鍵設施運作,對能源與基建系統構成潛在風險。
其中一宗常被引用的案例發生於2020年賓夕法尼亞州,一架無人機接近電力變電站,被調查認為經過改裝,有可能對電力設備造成短路風險,被視為首宗針對美國能源基建的潛在定向無人機事件。
2024年新澤西州曾出現多宗無人機目擊報告,引發社會關注,白宮其後表示未發現國家安全威脅,但承認現行監控及應對能力存在限制。
美國網絡安全與基礎設施安全局亦曾指出,無人機不僅帶來物理風險,亦可能涉及網絡安全隱患,並建議相關營運方加強偵測與應對能力。
立場分歧
能源及基建業界普遍支持擴大授權,認為自身長期處於潛在攻擊前線,需要更直接的防衛工具。
但部分民權組織及航空界則提出憂慮,指若監管不足,可能引發隱私問題或誤判風險,對正常空域活動造成影響。
該法案反映國會持續面對的一個核心議題,即如何在保障公共安全與維持空域規範之間取得平衡,同時回應快速演變的無人機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