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曾維燊
圖:美聯社
近期兩宗涉及高齡司機的致命車禍,在華人社區引發廣泛關注。2024年三藩市West Portal一宗事故中,一名78歲司機撞死一家四口,最終僅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2年緩刑,判決考量包括其年齡因素。至於2026年初洛杉磯大華99車禍,一名92歲女司機撞死3人,案件仍在處理中,但外界關注其刑責是否同樣受年齡影響。
相關討論延伸至刑罰公平與制度阻嚇力。對受害者家屬而言,事件屬可避免的人為悲劇,社會對「高齡是否構成減刑理由」出現明顯分歧。
在此背景下,加州長者假釋制度再成焦點。州參議員尼洛(Roger Niello)提出法案,主張收緊制度,限制部分囚犯提前獲釋。不過法案在參議院公共安全委員會未獲通過,未能進入審議程序。
爭議源於假釋委員會近期批准兩宗個案,包括64歲的芬斯頓(David Funston)及57歲的沃格爾桑(Gregory Vogelsang),兩人均於1990年代因兒童性侵罪成。相關決定引發外界質疑制度是否過於寬鬆。
支持制度一方則引用數據指出,加州懲教及康復部資料顯示,經長者假釋釋放人士的再犯率為1.8%,且未有涉及性罪行再犯紀錄。代表假釋申請人的組織Uncommon Law,其行政總裁瓦特利(Keith Wattley)據此認為制度風險可控。
參議院公共安全委員會主席阿雷圭因(Jesse Arreguín)表示,涉及性暴力罪犯的假釋安排需要進一步立法處理,並支持將相關人士排除於長者假釋制度之外,而非全面收緊。
目前州議會仍有其他相關法案繼續推進,亦有倡議提出透過全州公投,直接由選民決定制度走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