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湧現標榜仿真度極高的「超A貨」網店,有消費者因輕信「不滿意包退」承諾而蒙受損失。一名港女以正價5%的1680港元購買高仿DIOR手袋,收貨後發現質素遠低於預期,要求退款時客服卻拖延並最終失聯,事件涉及網購、超A貨及跨境消費權益等問題。
本文核心內容:
- 消費者Tracy在Facebook網店,以1680港元購買聲稱可7日內退貨的「超A貨」DIOR手袋。
- 收貨後發現手袋手工粗糙、皮質塑膠感重,與正貨相比金屬扣字體及線口均有明顯差異。
- 要求退款時,客服先以物流問題推搪,其後已讀不回。《星島申訴王》記者佯裝查詢時,客服仍聲稱可7日退貨。
- 律師指出,在香港售賣假貨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最高可罰款50萬及監禁5年;違反退貨承諾則可循民事追討。
網購高仿手袋 質素與承諾不符
消費者Tracy在Facebook看到售價1680港元的「超A貨」DIOR手袋,原本擔心質素而猶豫,但客服大力游說並承諾7天內不滿意保證退款,她於是下單購買。然而,收貨後她發現手袋手工非常差,皮質如同塑膠,認為連價值168元的淘寶貨也不如,根本沒有勇氣使用。
客服拖延後失聯 記者查證仍促銷
Tracy即時聯繫客服要求退款,對方最初以「新年物流停了」為由多次推搪,最後更已讀不回,直接失聯。《星島申訴王》記者根據Tracy提供的聯絡方式以顧客身份查詢,客服表示廠房設在內地,手袋從深圳發貨到香港,並聲稱大量香港客人購買,每日都有快遞到港,銷量最高的是Hermes手袋。客服在遊說期間,仍不斷強調手袋是全人手製造、仿真度高,並保證7日內可退貨。當記者質問為何有朋友購買後不獲退款時,客服便立即已讀不回。
購買與售賣假貨的法律責任
律師曹希聖表示,在香港購買假貨並不犯法,但售賣假貨則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對於網店賣家違反退貨承諾,消費者可按賣家違反承諾而循民事途徑控告賣家,但由於賣家身處深圳,須視乎內地有否相關的消費保障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