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男子為停車罰單苦戰16個月終翻案

2026 年 4 月 14 日

南加州一名男子因不滿停車罰單提起上訴,雖在法院勝訴撤銷罰單,卻因行政程序反覆,與洛杉磯市交通局周旋長達一年多,最終才獲確認撤銷。

《洛杉磯時報》報道,庫克(Paul Cook)事件始於2024年12月19日,他將車停在華埠百老匯北街812號附近,與友人聚餐。該處未見禁停標誌,路緣亦未塗紅,但返車時卻收到一張93美元罰單,指其違規停車。

庫克認為不合理,拍照存證並向洛杉磯交通局停車管理部門申訴,惟翌年2月仍被維持罰單,他遂再次提出上訴。2025年12月30日,他在洛杉磯高等法院出庭,提交彩色照片作為證據,最終法院裁定罰單簽發不當,無須繳費。

儘管勝訴,庫克認為過程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遂向市府提出30.63美元補償申請,包含列印與交通成本。

然而後續程序陷入混亂。2026年3月,交通局要求他提交法院正式紙本判決,並表示不接受電子文件。庫克再次寄送資料,並附上法院命令,要求支付相關費用。

未料期間市府仍持續寄發罰單通知,稱原罰款逾期未繳,金額由93美元提高至約210美元,之後更增至265.75美元。庫克多次聯繫仍未解決,甚至向媒體投訴。

直至本週,交通局終於確認已收到法院判決,並表示將依規定撤銷罰單,交由承包商處理相關程序。

交通局解釋,在收到正式法院裁決前,無法執行撤銷作業。目前案件已完成審核,但庫克仍在等待相關退款。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