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內地漁民涉闖大鴉洲水域 非法使用蛇籠捕魚遭檢控

2026 年 4 月 8 日

三內地漁民涉闖大鴉洲水域 非法使用蛇籠捕魚遭檢控

漁農自然護理署與警方昨日在大鴉洲水域進行聯合執法,打擊非法捕魚活動。行動中,署方人員截停一艘涉嫌使用蛇籠捕魚的內地船隻,並檢取相關捕魚工具。三名內地漁民因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被正式落案起訴,案件將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本文核心內容:

  • 漁護署與警方於4月7日下午約1時半,在大鴉洲水域截停一艘涉嫌使用蛇籠捕魚的內地船隻。
  • 三名內地漁民因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於4月8日被落案控告。
  • 案件將於4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 違反相關條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聯合執法行動詳情

漁農自然護理署昨日(4月7日)與警方展開聯合執法行動。署方人員於下午約1時半,在大鴉洲水域發現並截停一艘涉嫌使用蛇籠捕魚的內地船隻進行調查。執法人員從船上檢取了一批捕魚工具,以作進一步證據。

涉案人士被正式檢控

經過調查後,三名涉案的內地漁民因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今日(4月8日)已被正式落案控告。案件已排期於明日(4月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堂,以展開司法程序。

政府重申法例要求與罰則

漁護署藉此機會提醒公眾,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其船隻必須已根據《漁業保護條例》登記。此外,非本地漁船,不論使用何種漁具,均一律禁止在本港水域內進行捕魚活動。署方強調,違反上述規定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政府表明會持續致力打擊香港水域內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將繼續加強巡邏及嚴格執法,以保護本地漁業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