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州1名4歲女童食用麥當勞的麥樂雞時,被掉落大腿的雞肉塊造成二級燙傷。孩子的父母認為雞塊熱度「不合理而且危險」,入稟控告麥當勞和涉事的特許經營商,案件經勞德代爾堡(Fort Lauderdale)法庭審訊後,陪審團裁定麥當勞與特許經營商均未提醒消費者注意,應為事件負上部分責任,但特許經營商的責任僅限於疏忽。
綜合WSBTV及英國《每日郵報》報道,受傷女童的母親福爾摩斯(Philana Holmes)入稟時指責,他們一家2019年駕車經過麥當勞時,從得來速(drive thru)窗口購買了一份開心樂園餐,不久便聽到4歲的女兒尖聲大叫,趕緊停車查看後發現,女兒大腿已被燙傷。
據悉,當時一塊麥樂雞掉落後,正好卡在安全帶和女童大腿之間,雖然只有2分鐘時間,仍然導致2級燒傷並留下疤痕。同年9月,福爾摩斯與丈夫入稟控告麥當勞及特許經營商UpChurch Foods,指控對方提供的雞塊熱度「不合理而且危險」,產品「有缺陷、有害、也不適合顧客食用」。
此案審理期間,庭上播放了孩子燙傷時的尖叫聲和燙傷後的傷口照片。麥當勞的代表律師表示,為了防止沙門氏菌污染,因此食物需要保持熱度,而當時食物的溫度在160以下,不應接觸皮膚超過2分鐘。不過控方律師指責,雞塊溫度其實超過200度。
陪審團最後裁定,麥當勞和UpChurch Foods都未因應食品的潛在風險而提醒消費者,需為事件負上部分責任,但只有UpChurch Foods疏忽。代表原告方的律師事務所表示,陪審團的裁決是「家庭應得的巨大勝利」。此外,女童家人要求索償超過1.5萬元,但陪審團尚未處理這部分申訴。
麥當勞和Upchurch均反對裁決結果。麥當勞發表聲明,強調公司與特許經營商在過去70年來,一直履行嚴格的政策和程序,為客戶提供安全、優質的食品。特許經營店的東主則稱,餐廳在烹飪和供應食品時,會遵守嚴格安全規定,這次判決令他們深感失望,餐廳在烹飪、提供開心樂園餐時確實已遵循規定。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