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加州的亂穿馬路法規往往針對非裔和棕色人種。州眾議員丁右立提出AB 2147法案,要求警方不再處罰不會造成危險的行人穿馬路行為。
丁右立昨日在三藩市繁忙街道上舉行新聞發布會,表示名為「自由行走」法案的AB 2147並不意味著危險行為將突然變得合法。「執法部門仍然有能力截停並處罰任何不安全過馬路的人」,他說,AB 2147只是澄清了任何理性的人以安全的方式過馬路,都有權這樣做。
去年他提出類似的AB 1238,獲州參眾兩院通過,但被紐森州長否決。
丁右立引用了比華利山(Beverly Hills)的數據,該市幾乎所有亂穿馬路的罰單都開給了非裔,「很明顯,亂穿馬路的法律被用來勸阻某些人不要呆在和走進那個城市。」
支持該法案的民權律師委員會的律師Rio Scharf表示,雖然對亂穿馬路的罰款「可能看起來微不足道,但它可能會對某些人的生活產生深遠的影響」。
他說,除了通常被開罰單的人在種族間有明顯差異之外,「當前的亂穿馬路法給執法部門提供了一個藉口來截停他們想要的截停的任何人。這可能導致警察和行人之間發生危險甚至致命接觸,並可能讓人們背上債務。」
丁右立指出,AB 2147不會廢除亂穿馬路的法律,但重新定義警察何時可以截停某人。換言之,警察仍可阻止不安全過馬路的行人。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