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男「三不」,烈女「三不」

先前寫《愛海無涯,生命有限》(十一月五日),提及一服刑中的男子。三十年來,他一向鋒芒畢露,行事去到盡。處理感情奉行「三不政策」:「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同道中人,有內地演員、前「國民大叔」吳秀波(《北京遇上西雅圖》\《司馬懿》)等,卒之鬧出 滅性醜聞。

  發表之後,多謝讀者林永基兄提示,原來「三不」的始作俑者,是台灣民進黨元老之一的施明德。

  但縱使他口頭上這樣講,施伯伯曾兩度結婚,有兩女及一義子,曾盡過家庭責任。

  香港的「服刑男子」則無。滾搞大半生,孑然一身,出獄後的境況,大家唯有祝他好運。

  其「三不」情史,三十年來,仍是行內的熱門話題。眾女讀者亦不忿,各自表率戀愛經歷,當中有不少同類型的受害者。

  點算?有問報復方法。有問「天理何在」?俱以「受害者」的不良心態自居。

  筆者當然不贊成報復,勿花時間。關鍵是定位問題,先站穩在平等位置:賤男有「三不」?烈女亦可以有「三不」。

  第一是「不存在」。許多人不了解,從命理的角度看,「存在」已是重大意義。

  原來有種命格,可以替身邊人帶來好運,俗語即是「旺」。看似荒謬,但紫微斗數有詳細解釋,並非單純迷信。

  換句話說:彼此應平等看待。你不珍惜我的感情,我亦停止生你旺你,「不存在」已是最大懲罰。

  二是「不理睬」。賤男常用的招數,是一方面不想負責,但同時又間中撩你逗你:好姐姐,做乜唔睬我 ?

  背後自有一連串計算。要是你忍不住,答他一次,必然引出無窮後患,欲斷難斷,再度陷入「陀羅」的牽扯泥沼。

  三是「不幫忙」。大家都年紀不輕,領教過了。非誠勿擾。時間精神資源有限,你若無心我便休。

  像這位多角戀愛的男一號,將來出監後:年過六十,白髮蒼蒼,無家庭無事業無名譽,不知還有多少迷姐在守候?

  要是妻子女兒,有正式名分,值。否則問一句:「你是他哪一位?」如白刃插心,有咁上下年資的女性,勿輕易嘗試。

  除非你有大愛,以及豐富資源,豪得起。但當去到那級數,巿場上有大量更「鮮」選擇,還何必湊一個失意苦澀的小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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