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地檢官白艾榮(Alvin Bragg)29日宣布,由其與俄亥俄州哥倫布市法律主管克萊恩(Zach Klein)共同領導的「反槍暴檢察官聯盟」(Prosecutors Against Gun Violence,簡稱PAGV),近日向聯邦最高法院提交法庭之友意見書,敦促大法官維持康州及伊州禁止攻擊性武器的法律,強調憲法第二修正案並未賦予平民持有專為軍事作戰設計槍械的權利。
白艾榮表示,各州應有權禁止被視為戰爭武器的槍械。他指出,使用攻擊性武器的槍手能在短時間內造成前所未有的傷亡,而其聯盟成員已在太多大規模槍擊事件中目睹其破壞力,因此敦促最高法院維持兩州禁令。
克萊恩則提及俄亥俄州代頓市及德州尤瓦爾迪等地發生的槍擊慘案,指出當漠視生命的個人取得強大火力,便可能在數秒內造成大量死傷。他認為,各州必須保有限制此類武器的權力,以遏止無謂的槍枝暴力。
反槍暴檢察官聯盟由全美不同司法轄區的檢察官組成,成員所在的紐約、加州、特拉華、麻省、馬里蘭及華盛頓州,均實施類似的攻擊性武器禁令。聯盟指出,執法經驗顯示,此類禁令有助應對日益威脅民眾及執法人員安全的槍支暴力問題。
意見書特別以AR-15半自動步槍為例,指出該武器具備快速連續射擊能力,帶來無法預見的監管挑戰。即使缺乏專業射擊訓練,持槍者亦可能憑藉強大火力與受過訓練的警員及武裝保安抗衡,甚至在警方趕抵現場前造成重大傷亡。
聯盟進一步主張,現代槍支技術使單獨行動、缺乏專業訓練的槍手也能構成難以控制的嚴重威脅,遠超建國及重建時期所能預見的情況。
因此聯盟認為,依據最高法院在「Bruen案」確立的歷史傳統檢驗標準,各州在管制AR-15等現代攻擊性武器方面,應享有較一般槍械更大的立法與監管空間,以保障公共安全。本報記者孟莎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