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女子涉虐待幼犬 法庭索精神科報告押後訊

2026 年 10 月 28 日

無業女子涉虐待幼犬 法庭索精神科報告押後訊

一名28歲無業女子涉嫌虐待幼犬,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由於辯方律師表示無法與被告溝通,法庭批准押後案件以索取精神科報告,評估被告的精神狀況是否適合答辯。

本文核心內容:

  • 28歲無業女子陳凱晴被控於今年5月9日,在旺角黑布街後巷殘酷對待一隻幼犬。
  • 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指無法與被告溝通,未能索取答辯指示。
  • 裁判官陳慧敏批准押後案件至11月11日,期間將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
  • 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候下次聆訊。

案件提堂經過

被告陳凱晴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控方表示已準備好答辯。然而,辯方律師向法庭表示,由於無法與被告進行有效溝通,因此未能就答辯事宜索取指示。

法庭決定押後處理

基於辯方的申請,裁判官陳慧敏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押後期間,法庭將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檢視其精神狀態是否適合進行答辯。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