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怡和大廈發生吊船意外,兩名工人因安全帶扣於獨立救生繩獲救;勞工處指引禁止安全帶懸掛繩繫於工作平台任何部分。
本文核心內容:
- 2026年10月26日,中環怡和大廈發生吊船意外,兩名工人被困半空,由消防飛將軍游繩救出。
- 事發時吊船懷疑不受控墜下,兩名工人及時棄船,站在圓窗邊待救。
- 兩名工人的安全帶扣在救生繩上,跟從指引,未有連人帶船墮地。
- 勞工處指引列明,安全帶懸掛繩須繫穩至獨立救生繩,不得使用工作平台任何部分。
勞工處吊船工作守則要求
政府新聞處資料顯示,勞工處早於1999年推出《安全使用及操作吊船工作守則》。最新版本指引列明,吊船所載每個人都應獲提供一條合適安全帶及一條獨立救生繩或合適繫穩物及裝配;每一安全帶、救生繩、繫穩物及裝配均應有適當設計及構造,並妥為維修,防止使用者一旦墮下時受重傷。
安全帶與懸掛繩使用規定
指引指出,工人應使用合乎國家標準(例如英國標準或相等標準)規定的全身式安全吊帶,而不該使用一般用途安全帶。安全吊帶的懸掛繩應繫穩至獨立救生繩的繩夾盤或製造商設計的工作平台裝配上,並應高於使用者腰部。固定吊船所使用的獨立救生繩應妥善繫穩至天台裝置結構構件,並獨立於懸吊系統之外。
禁止使用工作平台及例外情況
指引強調,不得使用工作平台任何部分(包括欄杆)來繫穩安全吊帶的懸掛繩。若每端各由兩條懸吊纜索懸吊的固定吊船,安全吊帶的懸掛繩可在製造商設計的工作平台結構構件有眼螺栓上;如固定吊船使用安全纜索及自動安全裝置,安全吊帶的懸掛繩應繫穩至獨立救生繩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