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社電
康奈爾大學兩年前被指發生兄弟會輪姦案,校方處理手法消極,引發外界對聯邦民權法《第九章》(Title IX)的質疑,到底法規生效半世紀以來如何影響大專院校如何處理校園性侵事件。
外界對《第九章》的關注,始於一名「無名氏」(Jane Doe)女子上月提告康奈爾大學和7名兄弟會成員。根據她的說法,2024年10月,她在「奇斐兄弟會」(Chi Phi fraternity house)一場派對中被迫吸食速效鎮靜劑「氯胺酮」、抽大麻和喝酒後遭輪姦。7名涉事者否認指控,不是說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就是說自己未參與其中。
有54年歷史的《第九章》最為大眾所熟悉的,是其保護女性運動員的權利。2011年奧巴馬政府發出指引,明確表明保護宣稱被性侵或騷擾的人。
協助高校決定處分
雖然相關規則隨不同時代政府出現變化,但《第九章》程序旨在協助大專院校決定如何處分涉事者,不管涉事者是否面對刑事或其他司法後果。
性侵案可透過刑事法庭處理,同時也可透過大學運作的《第九章》處分程序解決。芝加哥帝博大學(DePaul University)社區心理學教授格莉森(Megan Greeson)指出,理論上刑事司法程序可導致監禁,依《第九章》程序處理的案件則可導致涉事學生被開除學籍,但事實上這兩種制度鮮有帶來嚴重後果。
格莉森與其他學者曾對28多萬宗相關個案進行研究,發現有20%通報警方的個案提出起訴,僅8%成功定罪。
該名康奈爾大學受害人也不例外。在校警為她完成筆錄後,地檢官早已決定不提出起訴。但受害人代表律師表示,受害人一直以為刑事調查正在進行,結果被誤導。
這種案例說明了對這種雙軌制度的常見投訴。格莉森透露,她經常聽到有人說「有兩項不同調查是什麼意思?」
表面上,《第九章》調查與警方調查有不少地方雷同,包括目擊者接受筆錄,被指控一方需要聘用律師辯護。由於過程非常繁瑣,以至於不少受害人不是選擇放棄追究就是選擇非正式途徑討公道,例如要求涉事者別與指控者一起上課或轉學,涉事者往往不會留下任何相關紀錄。
不同政府不同詮釋
當案件進入聆訊程序時,學校在認定責任歸屬上的門檻都會低於司法制度在「排除合理懷疑」上的標準。《第九章》要求校方,若證據顯示相關指控更有可能真實時,就必須認定遭指控學生負有責任。
除了開除學籍,其他後果包括停學、獎學金被取消或扣留學位。被認定的違規行為可能被記錄在成績單上,從而影響他們申請研究所或取得某些州級專業執照。
第一任特朗普政府將相關法規改變縮小性騷擾定義後,康奈爾等大學處理的同類個案減少。
批評者認為,此舉妨礙學生挺身而出檢舉性侵行為。即使勇敢提出指控,受害人仍得面對現場聆訊,還有涉事者代表律師的交叉詰問。
前總統拜登政府2024年擴大被視為性騷擾的行為範圍,明確表明《第九章》保護性小眾,並將現場聆訊設為選項。
該修訂遭聯邦法官推翻,去年回歸白宮的特朗普隨後恢復2020年相關規定,於上個月生效。
致力處理校園性暴力行為的政治倡議組織Know Your IX認為,鑑於特朗普政府執行《第九章》的方式或實際上選擇放棄執法,使得學生們能夠追究責任或取得支持的途徑變得越來越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