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13日宣布,對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處以12億元罰款,指其涉嫌違反反洗錢及經濟制裁法規。這是財政部歷來第三大金額的罰款,反映當局對金融機構防範非法資金流動的要求日益嚴格。財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表示,大型銀行若未履行反洗錢及制裁義務,風險將擴及整個美國金融體系,任何金融機構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美聯社報道,財政部指出,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對美國銀行處以12億元罰款,原因是該行未能充分降低及通報涉及國家安全的重大風險,包括中國洗錢網絡,以及美國西南邊境的非法資金活動。罰款中有7.5億元將交由美國貨幣監理署(OCC),創下該聯邦銀行監管機構歷來最高罰款紀錄。
此外,美國銀行與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達成1,160萬元和解,涉及多項制裁計畫的疑似違規,包括與伊朗、俄羅斯、毒品及全球恐怖主義相關的制裁措施。財政部並表示,美國銀行承認蓄意違反1970年《銀行保密法》,該法要求銀行協助政府偵測及防止洗錢活動。
美國銀行在聲明中表示,金融犯罪合規是嚴肅責任,該行已與監管機構合作,就先前公布的2024年貨幣監理署同意令及金融犯罪執法局調查達成罰款處分。銀行稱,已投入數十億元改善科技系統,並安排數千名員工打擊金融犯罪,目前正積極完成監管機構要求的整改工作。
這次罰款是美國財政部史上第三大金融違規處分,僅次於2023年對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約40億元的和解,以及2024年對加拿大道明銀行(TD Bank)約30億元的處分。兩宗案件均發生於拜登政府加強反洗錢執法、推動新興虛擬貨幣產業遵守法規期間。幣安創辦人兼行政總裁趙長鵬(Changpeng Zhao)其後因被控對犯罪分子利用平台轉移與兒童性虐待、毒品交易及恐怖主義相關資金的行為視而不見,遭判處4個月監禁。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