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封城時任市長周先旺受賄案一審宣判 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026 年 10 月 10 日

武漢封城時任市長周先旺受賄案一審宣判 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10日)就武漢市原市長周先旺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周先旺因在2020年武漢新冠封城期間擔任市長而廣為人知,其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現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本文核心內容:

  • 周先旺因受賄人民幣6050萬餘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 其貪腐行為持續長達22年,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行政審批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
  • 因主動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並積極退贓,依法獲得從輕處罰。

案件背景與調查過程

2020年初,武漢因爆發新冠疫情而實施封城,時任武漢市長周先旺於次年退居二線,擔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2023年1月,湖北省政協換屆,周先旺不再擔任副主席職務,並於去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今年1月,他被通報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雙開)。

個人履歷與判決

現年63歲的周先旺為湖北建始人,於2021年1月從武漢市長轉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法院判決指出,其受賄行為時間跨度長,數額特別巨大,但鑑於其歸案後表現,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