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審訊進入第11日,死者母親張燕花出庭作供,就案件涉及的財務關係提供證詞。她指女兒生前曾借款予前夫兄長鄺港傑開設雞蛋仔店,並對鄺港傑的為人作出描述。
本文核心內容:
-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指,女兒曾借款約200萬元予前夫兄長鄺港傑開設雞蛋仔店。
- 張燕花形容鄺港傑「識擦鞋,扮可憐,甜言蜜語」,並稱他當時失業難以求職。
- 辯方則展示公司文件,指雞蛋仔店由蔡天鳳開設,因其子女愛吃雞蛋仔,並非借款予鄺港傑。
- 張燕花表示,蔡天鳳生前曾稱鄺港傑「借咗(錢)未還」,而雞蛋仔店最終蝕錢結業。
辯方質疑借款說法
代表鄺港傑的大律師盤問時指出,蔡天鳳支付約200萬元是為了開設雞蛋仔店,但該店是由蔡天鳳本人開設,只因子女愛吃雞蛋仔,並非協助鄺港傑。辯方展示公司註冊文件,顯示店舖最初由蔡天鳳擔任董事及持股,其後才修訂為鄺港傑。
蔡母堅持借款未還
張燕花在庭上多次堅持借款說法,指鄺港傑向蔡天鳳借錢開店,並稱「佢唔想認我都無辦法」。她亦指雞蛋仔店結業後,鄺港傑幾乎每日到她家用膳,並稱沒有工作。對於店舖營運狀況,張燕花表示只知「蝕錢執笠」,蔡天鳳最終取回60多萬元按金。
案件編號為HCCC198/2025,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同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三人否認謀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