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女教師遭醉駕拖行致死案 五人涉故意殺人罪被起訴

2026 年 10 月 3 日

陝西女教師遭醉駕拖行致死案 五人涉故意殺人罪被起訴

陝西一名女教師於2024年回家途中,先後被兩輛汽車撞倒並捲入車底,遭拖行長達5.9公里後死亡。涉事五人為聚餐後醉駕的國企員工,事後涉嫌銷毀證據、串供及頂包。檢方覆核後認定五人行為涉嫌故意殺人,案件已提級審理。

本文核心內容:

  • 2024年4月29日晚,陝西安康市白河縣小學教師薛煥榮步行回家時,先後被兩輛汽車撞倒並捲入車底。
  • 肇事車輛拖行薛煥榮長達5.9公里,直至強行衝過減速帶(路壆)時,導致其頭部受創死亡。
  • 涉案五人為陝西交通控股集團員工,事發前曾聚餐飲酒,事後涉嫌銷毀行車記錄儀記憶卡、串供及安排頂包。
  • 檢察機關覆核後,將五名被告全部改控涉嫌「故意殺人罪」,案件已交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級審理。

事發經過與逃逸細節

綜合內媒報道,女教師薛煥榮首先被劉某祥駕駛的私家車撞倒。劉某祥下車檢查未發現傷者並報警期間,醉駕的同事蕭某駛入同一路段,將倒地的薛煥榮捲入車底並駛離現場。起訴書指,蕭某輾壓到薛煥榮後曾表示「好像是個人」,試圖停車檢查,但被同事薛某旭指示「不要停,趕快走」。

薛煥榮被拖行至「十天高速」白河引線紅石河隧道紅綠燈處,蕭某和薛某旭分別放下車輛遮陽板掩飾身份,並拔掉行車記錄儀記憶體卡和電源。拖行至白界路轅門小學時,薛煥榮被卡在路壆,蕭某下車察看證實其在車底後,仍強行將汽車衝過路壆,薛煥榮此時才脫離車底。

滅證與頂包行動

法醫鑑定指,薛煥榮被拖行時未發生致命傷害,直至汽車強行衝過路壆,車底與地面產生的巨大擠壓剪切力導致其頭部重創死亡。警方調查發現,涉事兩輛車共載有劉某祥、蕭某、薛某旭、屈某利及趙某波五人,均為國企員工,肇事當晚相約聚餐及飲酒。

犯案後,涉案人員展開連串滅證及頂包行動。薛某旭指示劉某祥連番致電同事協助頂替,其中一名柴姓同事答允「頂包」但被警察識破。案發翌日上午,五人在宿舍秘密開會,商定每人出資2萬元,合共10萬元人民幣,交由蕭某尋找門路調換酒精檢測的血液樣本,惟最終未能得逞。數日後,蕭某與薛某旭更在宿舍洗手間內,用打火機將肇事車輛的行車記錄儀記憶卡燒毀並丟入廁所沖走。

案件後續與法律定性

死者胞妹薛煥莉向內媒表示,案中被告原本只有2人被控交通肇事罪、1人被控包庇罪,另外2人未被追究刑責。肇事方曾提出賠償70萬元人民幣尋求和解,遭家屬拒絕。

檢察機關經覆核後認定,五名被告飲酒後明知醉駕危險,在知悉發生碾壓事故後,非但無救助報警,反而在薛某旭指使下逃逸,放任受害人被捲入車底的極端危險境地;駛至路壆時,明確證實車底有人後,仍強行衝越駛離,終致受害人死亡。檢方強調,五人依法均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起訴書將薛某旭及司機蕭某列為主犯,其餘三人列為從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