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審理轟動一時的28歲名媛蔡天鳳謀殺案。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披露關鍵證據,指前夫鄺港智與其兄鄺港傑曾密謀在車上以鐵錘襲擊蔡天鳳,並事先準備了行兇工具及更換衣物,顯示案件涉及詳細預謀。
本文核心內容:
- 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及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三人否認謀殺。
- 控方指,鄺球在案發前16日租用龍尾村單位,並購買了電鋸、鐵鎚、行李箱等工具。
-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鄺港傑曾向鄺港智示範如何用力拉低頭部並撲擊,鄺港智隨後練習該動作。
- 鄺港智在案發當日將一個裝有深色物品的白色膠袋放入車內,控方指是預備殺人後更換衣物所用。
租屋購置工具 疑為犯案鋪路
控方陳詞指出,鄺球在案發前16日便租下大埔龍尾村的村屋單位,並租車及購買了大量工具,包括大收納膠箱、大型攪拌機、切肉機、手套、電鋸、膠靴、大湯煲、索帶、鐵鎚及行李箱等。其後,他更購入一個二手雪櫃存放在該單位,用於存放蔡天鳳的雙腿。此外,鄺球亦租用了凱旋門單位,供鄺港智在殺人後匿藏。
案發當日行蹤與密謀過程
控方續指,案發當日(2023年2月21日),鄺港傑接載蔡天鳳及鄺港智的子女上學後,回到加多利山Kadooria單位。鄺球其後購買了兩張儲值卡安裝到其手機,卡上驗出鄺港智的指紋。隨後,鄺港智前往新世紀廣場,蔡天鳳致電鄺港傑要求接送。閉路電視拍到二人於新世紀廣場的星巴克內,鄺港傑大動作示範用力拉低頭部及撲頭的動作,鄺港智點頭後自行練習。控方認為,此動作與蔡天鳳頭骨的傷勢吻合。
控罪與案件進展
鄺港傑、鄺球及鄺港智同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控罪指三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龍尾村謀殺蔡天鳳,並在同月21日至23日期間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三人均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兩兄弟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否認該項控罪。蔡天鳳的手機至今仍未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