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成滿足本地勞動力需求、提升高等教育可及性的雙重目標,加州社區大學系統(CCC)今年積極推動立法,希望能開設更多學士學位課程,州長紐森最新簽署多項法案滿足其要求,但社區大學卻並未因此歡慶。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由於在立法會期最後幾天,法案經歷了大幅修正,社區大學領導層擔憂,新法最終非但無法支持社大系統日益擴張的學士學位課程,反而會帶來更多障礙。
聖地牙哥社大校區校長史密斯(Greg Smith)指出,「許多修正似乎偏離了我們原本想解決的核心問題。加州社區大學的立場是,提供以勞動力就業為導向的學位課程,滿足當地產業需求。這正是州大立大學(CSU)可能未必最適合承擔的部分。」
多年來社區大學主要提供證書課程和兩年的副學士學位。過去十年間,有些社大增設了學士學位課程,讓學生更容易取得四年制學位,獲得更好的工作機會,但只有在符合勞動力需求,且課程不與加大(UC)和州大重複的前提下。
獲州長簽署生效的SB 960與AB 2694法案,旨在放寬限制,建立統一的課程審核架構。
依照現行條文,只要不在同一地理區域,社大可以開設和州大重複的課程。如果同區域內的州大某專業,連續三年的轉學錄取率低於75%,也允許社大開設重複課程。
州大和加大均對此表達反對立場。多年來,州大與社大對「何謂課程重複」存在分歧,衝突也導致多項規劃中的課程陷入停滯。
為此,提案人在8月底進行了大幅度修正,其中包括引入新的分級制度,設定各社大校區可開設學士學位課程的數量上限。校區的分級,是根據學生入學後三年內取得證照或完成轉學的比率,對照全州各校區表現來判定。
第1級校區最多可同時開設10個學士學位課程;擁有多個校園的校區最多可開設11個;全日制學生超過7.5萬的校區上限則為12個。至於畢業與轉學率墊底的第5級校區,最多僅能開設2個 課程。2028年1月1日新法正式生效前就已經核准的課程,不計入上限。各校區每學年可遞交3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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