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福破壞案五被告 完成社區服務可撤控

2026 年 9 月 22 日

現場照片顯示史丹福大學校長辦公室遭示威者破壞。灣區城市新聞社

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21日宣布,如果5名涉及2024年史丹福大學反以示威破壞事件的被告各完成100小時社區服務,並賠償5 萬2000元,將撤銷他們的破壞公物重罪指控。

今年稍早,5名被告岡薩雷茲(German Gonzalez)、伯克(Maya Burke)、麥肯(Taylor McCann)、布萊克(Hunter Taylor Black)和Amy Zhai(音譯︰翟艾米)於聖他克拉縣高院面對破壞公物和共謀重罪的審訊,若罪成恐面臨最高3年刑期,但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定罪。

聖他克拉縣副公辯律師辛格(Avi Singh)稱,5名被告早已繳付這筆5萬1973元賠償,其中2名被告岡薩雷茲和麥肯也已完成100小時社區服務,正等待州檢察長辦公室的批准。

本案是全國挺巴人校園示威相關案件中指控最嚴重的。在今年稍早審判無效後,當時正在追求連任的地檢官羅森(Jeff Rosen)揚言要求重審。

聖縣高院法官保蘿(Kelley Paul)5月時裁定,羅森的競選募款和公開發言已造成利益衝突,使他無法繼續審理這宗政治敏感性極高的案件,將羅森排除於本案之外。羅森6月最終擊敗挑戰者鍾文誠(Daniel Chung)連任。

鑑於裁決,代表地檢署提出迴避動議的州檢察長辦公室成為本案重審的檢方。

本案源於2024年6月5日,一群挺巴人學生、校友和社運人士於史丹福大學發起示威,要求校方從任何與以色列有關的公司撤資。部份示威者闖入校長辦公室大肆破壞,又用梯子、家具和其他物件堵塞大門,最後有13人被捕和起訴。本報訊

現場照片顯示史丹福大學校長辦公室遭示威者破壞。灣區城市新聞社
現場照片顯示史丹福大學校長辦公室遭示威者破壞。灣區城市新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