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圍女子涉網上欺凌報警 社工持強制覆診令尋人 最終被送院治理

2026 年 9 月 21 日

大圍女子涉網上欺凌報警 社工持強制覆診令尋人 最終被送院治理

一名46歲女子因涉及網絡欺凌事件報警,同時其社工正持強制覆診令尋找她,事件最終在大圍圍方商場以警方依法介入並將該女子送院治理告終。這宗案件凸顯了網絡事件與精神健康支援系統之間的複雜互動。

本文核心內容:

  • 涉案女子姓鄧,46歲,報住沙田區。
  • 警方於9月21日中午先後接獲兩宗相關報案:一是鄧女因早前在大圍站與人爭執的影片被放上網而報警稱遭網上欺凌;二是其社工報案指鄧女需強制覆診但不在家。
  • 社工持有由沙田醫院精神科醫生簽署的強制送院信件。
  • 警方最終在圍方商場發現鄧女士,並依法引用《精神健康條例》第71B條將其強制送院。

事件起因:雙重報案

連日網上熱議的「大圍長裙婦」衝突事件,於9月21日晚在圍方商場以「雙手被綁送院」告終。原來,這場對峙涉及「網上欺凌」與「強制覆診令」的雙重報案。涉案的46歲長裙婦,因周日在大圍站與人爭執的影片被放上網,自覺飽受「網絡暴力」而致電報警。與此同時,其跟進社工正手持沙田醫院簽發的「強制送院令」全城尋人。

警方與社工聯合行動

警方隨即聯同社工在區內展開搜索,最終於昨日下午,在大圍圍方商場發現鄧女士。當時鄧女士情緒不穩,在商場通道內與警員及社工對峙並高聲指罵。現場警員隨即開啟隨身攝錄機進行全程錄影。社工亦在鏡頭前,正式向鄧女士宣告沙田醫院精神科醫生簽署的信件內容;警員亦隨即向其明確告知,警方將依法行使香港法例第136章《精神健康條例》第71B條的權力,協助救護人員將其強制送院。

依法送院治理

鄧女最終被警員及救護員合力制服,戴上雙手約束帶,由救護車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警方將案列作懷疑精神紊亂人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