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批評ICE言論受憲法保護

2026 年 9 月 17 日

信中把里昂比喻作納粹官員。 Demetrius Freeman/紐約時報

《紐約時報》報道,華盛頓特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孔特雷拉斯(Rudolph Contreras)裁定,特朗普政府向一名發送批評電郵的市民發出警告信,要求其停止批評聯邦官員,相關做法涉嫌侵犯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權利。

羅徹斯特(Rochester)居民斯特里弗(David Streever)今年1月向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代理局長里昂(Todd Lyons)發送電郵,批評兩名反對移民鎮壓行動的示威者遭聯邦執法人員擊斃事件,指里昂將「永無寧日」並將其比作納粹高官。聯邦探員於6月前往斯特里弗住所遞交警告信,指其可能違反聯邦法律,要求其停止批評行為,否則將面臨起訴。

法官孔特雷拉斯於判決中指出,美國人長期表達對政府的不滿,政府的警告行為構成了針對受保護政治言論的不憲法脅迫。法院發出臨時禁制令,禁止政府執行該警告信或向斯特里弗發出類似警告,政府有14天時間提出上訴。代表斯特里弗提訴的個人權利與表達基金會(FIRE)律師斯坦鮑(Adam Steinbaugh)批評,ICE 故意迫害批評政府的公民,試圖以警告信脅迫民眾保持沉默。

國土安全部(DHS)發言人回應表示,任何指控該部試圖壓制言論自由的說法均屬錯誤,強調 ICE 會調查所有針對員工及官員的可靠威脅。法官則於裁決中指出,政府已承認該電郵屬於受保護言論,且針對斯特里弗的調查早已結束。紐約民權聯盟(NYCLU)律師格羅斯曼(Perry Grossman)指出,政府直接以刑事起訴威脅公民,屬於嚴重的審查與恐嚇行為。本報訊

信中把里昂比喻作納粹官員。     Demetrius Freeman/紐約時報
信中把里昂比喻作納粹官員。 Demetrius Freeman/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