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郵報》報道,紐約市已同意支付6000萬元,向一項爭議性市府計劃下遭強行沒收物業的房屋業主進行賠償。市長馬姆達尼此前曾誓言重啟該計劃。
根據12日提交至曼哈頓聯邦法院的和解協議,64處因欠繳稅債而被市府沒收的物業業主將獲得賠償,這場集體訴訟歷時近10年。原告代表律師凱恩(Sara Kane)表示,很高興終於能為部分受害家庭提供救濟。
原告於2019年提訴,指控市府在未給予「公正補償」的情況下沒收物業,侵犯其憲法權利,且沒收前從未發出通知。這是紐約市過去十年最大規模的和解案之一。
被沒收的物業根據前市長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於1996年啟動的「第三方轉讓」(Third Party Transfer)計劃處理。在該計劃下,積欠房屋違規紀錄或稅債的建築物所有權會被轉讓予非牟利機構,再交由可負擔房屋開發商接管並獲豁免債務。
惟法庭文件顯示,被沒收房產的價值往往遠超業主所欠稅額,原告律師辛金(Alex Simkin)指出,有業主僅欠稅1000元,價值百萬元的物業即遭沒收。原告律師亦指該計劃不公平地針對少數族裔社區。
主要原告之一、退休救護車司機多爾斯(McConnell Dorce)因欠繳水電費,其自1977年擁有且無按揭負擔的布碌崙法烈布殊(East Flatbush)公寓大樓遭沒收。
雖然多爾斯已與市府達成還款協議並持續付款,市府仍在其不知情下沒收物業。多爾斯已於2月離世,未能親眼看見和解結果。
自2019年起暫停的「第三方轉讓」計劃目前正由馬姆達尼政府評估重啟,作為其「修復城市」(Fix the City)房屋計劃的一環。市府房屋保育及發展局(HPD)發言人史密斯(Andrew Stern)表示,市府堅持轉讓物業未侵犯前業主權利,但同意和解以平息長期訴訟,日後若重啟計劃將解決訴訟提出的疑慮。原告律師補充,訴訟中仍有逾500處物業待處理,希望其餘批次能取得類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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