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跨部門掃黃行動 拘捕18名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內地女子

2026 年 9 月 14 日

深水埗跨部門掃黃行動 拘捕18名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內地女子

深水埗警區聯同相關部門於9月14日展開代號「闖岸」的跨部門掃黃行動,在區內多個地點進行突擊搜查,成功拘捕18名涉嫌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女子,年齡介乎29至58歲。

本文核心內容:

  • 行動於2026年9月14日在深水埗區展開,代號為「闖岸」(DISTANTSHORE)。
  • 共拘捕18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29至58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 部分被捕人士正被扣留調查,其餘已轉交相關部門跟進。

行動詳情與法律依據

深水埗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聯同相關部門在深水埗區展開此次跨部門掃黃行動,突擊搜查了區內多個地點。

相關法例及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此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