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9歲本地女子在兩個月內兩度攜帶未完稅香煙入境,首次在香園圍管制站利用嬰兒車藏匿私煙被捕,獲准保釋後,再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被截獲。兩案合共檢獲逾4千支私煙,市值約2萬元。該女子最終被判處監禁共14星期及罰款2,000元。
本文核心內容:
- 一名49歲女子於6月11日在香園圍邊境管制站,被發現利用嬰兒車藏匿1,181支未完稅香煙,當場被捕。
- 該女子獲准保釋後,於8月22日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時,再度被截獲,在其行李及身上共檢獲2,941支未完稅香煙。
- 兩次行動合共檢獲4,122支未完稅香煙,估計總市值約2萬元,總應課稅值約13,600元。
- 案件合併處理後,該女子於9月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共14星期及罰款2,000元。
案情經過與執法行動
海關人員於今年6月11日在香園圍邊境管制站截查該名入境女子,其間在她攜帶的嬰兒車內檢獲1,181支未完稅香煙。女子隨即被捕,其後獲准保釋候查。至8月22日,女子經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時,再度被海關人員截查。關員在其個人行李及身上共檢獲2,941支未完稅香煙,女子遂再次被捕。
法律後果與海關提醒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海關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並可致電24小時熱線182 8080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