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資深演員許紹雄逝世將近一周年,其生前代言的調味料廣告仍出現在內地主要網購平台,引發網民質疑品牌方在消費死者。品牌方回應指代言合約尚未到期,正著手更換相關宣傳物料,法律專家則指出此類爭議的關鍵在於合約條款與家屬授權。
本文核心內容:
- 香港演員許紹雄於去年10月因癌病逝,享年76歲。
- 近日有網民發現,多個電商平台上某調味料品牌仍使用許紹雄的肖像進行廣告宣傳。
- 涉事品牌廠商證實,與許紹雄的代言合約有效期至2027年10月,目前正分批替換相關宣傳物料。
- 法律界人士指出,逝者肖像權受法律保護,商業合約在藝人身故後的原則與例外情況。
網購平台現已故藝人廣告
憑「歡喜哥」一角深入民心的許紹雄,離世後其代言廣告並未隨之全面下架。內地媒體報道,在多個主流電商平台的調味料產品包裝及商品頁面上,仍清晰可見許紹雄生前的代言肖像,標註其為品牌代言人。此舉引發網民不滿,認為商家此舉有欠尊重。截至9月10日,部分商品頁面已將許紹雄的照片替換為卡通插圖。
品牌方回應與法律觀點
涉事調味料生產廠家工作人員向傳媒表示,公司正與新的代言人洽談合作,並已著手將所有含有許紹雄肖像的線上線下宣傳物料進行分批替換與下架。法律專家分析,商業代言合約通常具有「人身依附性」,藝人離世後合約原則上自動終止。但若合約中明確訂明品牌方在藝人身故後有權繼續使用已授權素材直至合約期滿,且相關條款獲得家屬同意,則在約定期限內使用仍屬合法。法律的核心在於「家屬授權」與「合約條款」兩者兼備。
網民意見兩極
事件引發網民熱議。部分網民批評商家此舉是在榨取逝者的商業剩餘價值,模糊了緬懷與消費的邊界,認為理應在藝人離世時主動下架廣告。亦有網民認為,若合約本身允許,則廠商做法並未侵權,且更換代言人與宣傳物料需要時間與成本,廠商正在跟進處理已屬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