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荷西市府6月發表審計報告,揭發東聖荷西96戶可負擔公寓大樓「日落廣場」(Sunset Square Apartments)約四分之一住客收入超出公寓租住收入上限,甚至有人年收入超過30萬元,但每人每月僅付1,800元一房單位租金,比市價房租低近1,000元,情況令人關注。
灣區新聞集團報道,用公帑補助興建的「日落廣場」並非個案。根據市府審計報告,全市10棟公寓共878戶市府補助單位之中,近八分之一的住客收入超出門檻。州府本身未追蹤超越收入門檻的家庭數目,但本州其他城市的同類報告顯示也有類似情況出現。
聖荷西報告未具名收入超標的租客,也沒有指控租客或公寓營運者違反法規或故意違反租約。政府補助的可負擔住宅一般提供給收入為地區中位數某個比例的租客。有官員和公寓營運者表示,大部份租客入住後,收入才超出租屋上限。
根據地方、加州和聯邦規則,這些家庭一般可以無限期入住,同時承認即使租客收入增加,也許都無力負擔市價公寓。
官員指出,不少營運者選擇不會驅逐租客,且監管人員鮮有辦法要求租客符合收入門檻。審計報告也承認這個限制。
在可負擔單位嚴重短缺下,部份營運者和州府官員對此感到擔憂,質疑至關重要的住屋補助是否有效幫助到遭加州高昂租金壓得喘不過氣的居民。儘管各地積極新建低收入房屋,但資料顯示全州迄今仍缺乏120多萬戶可負擔出租單位。
東灣康可(Concord)州眾議員法里亞斯(Anamarie Avila Farias)表示,當收入超標的租客被容許繼續待在可負擔單位,就會「奪走珍貴的房源,阻礙住屋的經濟階梯」。
有見及此,法里亞斯提出新法案,旨在讓營運者更容易驅逐收入超過當地中位數140%以上的租客,也可在租約到期時拒絕續約。但法案未要求營運者採取行動,且僅適用於整棟為可負擔單位且享受聯邦稅務抵免的物業。
法里亞斯無法說明法案將適用全州多少戶單位。法案目前等待州長紐森簽署。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