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就係唔啱

2026 年 9 月 3 日

「打人就係唔啱」——這幾天在網上見得最多的就是這句話,連香港警察的官方社交平台亦發文強調。事緣某商場內,兩名小童因爭玩遊戲設施而起衝突,演變成家長混戰。從最先流傳的片段可見,男童外婆上前推了女童一下,隨即大力掌摑,令女童跌坐地上;其後有說法指是女童的母親首先掌摑婆婆,婆婆的暴力行為只是「後傳」。若此說屬實,原本站在道理一方的婆婆,亦因沉不住氣,由「有理」變成「有錯」。

三名成年人分別以涉嫌「在公眾地方打鬥」及「普通襲擊」被捕。真相如何,還得留待警方調查。

「打人就係唔啱」不就是我們從小在學校不斷被教誨的道理嗎?課室內、操場上,無論經歷何種挑釁,甚至被毆打,只要還手,雙方都要受罰。我們被教導:以暴力解決問題,就要承擔後果。這種看似「不盡公平」的處理方法,無非是為我們將來在社會立足鋪路。因為在法治社會,邏輯如一:出手打人就係唔啱!除非生命受到威脅而出於自衛,否則只要一動手,後果都是有排煩!

更何況打的是和自己身高體重完全不對等、不堪一擊的小朋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有合理解釋。看得出婆婆那記「重掌」承載衝動和憤怒,失卻成人應有的理智。

孩子漸漸長大,要通過無數次的Trial and Error,學習與他人共存,為將來要面對的世界作好準備。當中會出現爭奪,是因為人世間的資源有限,要學會如何爭取、分享、輪候,在有得有失之間長大及成熟。

紛爭該如何解決,那是幼稚園已有教導的事。孩子目擊成年人把孩子爭嘢玩升級為打鬥,當中的衝擊和陰影不容小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