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議會兩黨共同推動的一項法案正等待州長紐森決定,如果簽署,網絡平台企業可能在一些訴訟官司中,因被法庭認為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導致焦慮、抑鬱或其他傷害等負有責任而面對更重的懲罰。
政治新聞網站Politico報道,目前,指控社媒平台導致使用者,尤其是未成年人出現網癮問題的訴訟官司日漸增加。在不少裁定中,科技業企業的利潤會遭到侵蝕。由民主黨籍州眾議員洛文素(Josh Lowenthal)提出的AB 2法案,將以經濟懲罰倒逼社媒平台改變產品設計。根據法案,如果企業被裁定因產品設計的疏忽而導致未成年使用時受到傷害,法庭可以對該企業處以每名受害兒童最高罰款100萬元的懲罰。這個法案有技術中立性,這意味著相關規定不僅適用於社媒平台,也適用於人工智能聊天產品或其他平台產品。
法案還規定如果法庭裁定企業對兒童或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罰款金額可以超過每名受害者100萬元的上限。
如果州長簽署法案,將意味著加州多家科技巨頭企業如Instagram、臉書、Youtube、TikTok、Snapchat等遭到嚴重威脅。這些企業近年已經面對數以百計的訴訟,多數以平台設計引誘兒童使用並導致其受到傷害為由提出訴訟。科技業界一直反對洛文素提出的法案,認為侵犯言論自由權,並不公平地讓企業承擔更大的責任。行業協會已揚言一旦法案成為法律,會以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為由提出起訴。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