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輋邨公屋居民虛報無物業隱瞞大埔住宅 判囚六星期兼收回單位

2026 年 8 月 31 日

禾輋邨公屋居民虛報無物業隱瞞大埔住宅 判囚六星期兼收回單位

房屋署今日(31日)表示,一名沙田禾輋邨的公屋居民因涉及虛假陳述及濫用公屋資源,被法院判處監禁。該居民在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隱瞞其擁有大埔住宅物業的事實,違反了《房屋條例》中有關物業申報的規定。

本文核心內容:

  • 一名禾輋邨公屋居民在2025年填寫申報表時,虛報無香港物業。
  • 房屋署調查發現,該居民實際擁有一項位於大埔的住宅物業。
  • 沙田裁判法院裁定其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判處即時監禁6星期。
  • 房屋署將收回該名居民所居住的公屋單位。

案情概述與法律後果

房屋署發言人指出,該名居於沙田禾輋邨的公屋居民,於2025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未有申報擁有任何香港物業。經房屋署調查後揭發,該名居民在案發期間,實際上擁有一項位於大埔的住宅物業,涉嫌違反《房屋條例》作出虛假陳述。沙田裁判法院考慮到案情嚴重及涉及公屋資源,裁定其罪名成立,即時監禁6星期,房屋署亦將收回該公屋單位。

房屋署的提醒與打擊措施

房屋署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及資助房屋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入息、資產及物業情況,並細閱申報表的內容和填表須知,按照指定方法計算收入及資產。房屋署重申,將會持續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全方位打擊任何濫用公屋的行為,以確保公共資源能公平分配予有需要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