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警遇害案回顧:搶劫案中暴露身份引發殺機

2026 年 8 月 29 日

浙江女警遇害案回顧:搶劫案中暴露身份引發殺機

2010年浙江溫州發生一宗涉及女警的嚴重罪案。一名37歲的重案組女偵查員在駕駛新車時,遭三名預謀搶劫的歹徒挾持。歹徒在搜掠過程中發現其警察身份,因擔心被指認而決定殺人滅口,最終導致女警被強姦及殺害。這宗浙江女警遇害案,以三名罪犯被判處死刑告終。

本文核心內容:

  • 案發於2010年10月7日傍晚,浙江蒼南縣公安局女警汪茜茜準備駕車接女兒時被三名歹徒施正贊、葉長鋒及吳正查劫持。
  • 歹徒在車上搜掠財物時發現女警的警官證,因擔心自身特徵被記住而決定殺人滅口。
  • 女警被帶至福建省福鼎市一處荒山,遭強姦後被勒斃並棄屍。
  • 2011年5月,溫州中院以故意殺人、強姦及搶劫等罪,判處三名被告死刑,並於2012年6月執行。

劫車過程與身份暴露

案發當日,汪茜茜步行至停車場取車時,遭埋伏的三名歹徒用假槍指嚇並挾持至汽車後座。歹徒駕駛其寶馬車往福建方向逃竄,在車上對她進行捆綁並搜刮現金,逼問銀行卡密碼後提取款項。正是在此過程中,歹徒翻查其手袋時發現了警官證。

犯罪升級與最終判決

發現受害者是警察後,三名歹徒因身上有明顯特徵,深怕獲釋後會被緝拿,隨即決定殺人滅口。他們將車開到福建福鼎市前岐鎮的荒山,其中兩人下車挖坑,另一人則在車上對女警實施性侵。儘管女警哀求家中孩子年幼需要母親,三人仍以勒頸方式將其殺害,並在掩埋過程中用鋤頭擊打其頭部。警方調查發現,該犯罪集團專門鎖定駕駛名車的單身女子,在本次案件前已有多次預謀及犯罪記錄。法院審理後,駁回被告以家庭背景為由的求情,依法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