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稅助公交 法官拒刪改提案措辭

2026 年 8 月 28 日

部分灣區選民早前興訟,稱將於11月公投、擬向灣區捷運等公共交通機構提供資金的加稅案內容誤導且帶偏見,但聖他克拉縣高院法官駁回原告提出的刪改要求。

灣區新聞集團報道,若公投案獲通過,將調漲聖他克拉、聖馬刁、阿拉美達和康特拉科斯達四縣的銷售稅0.5%,三藩市則調漲1%。

10名反對公投的選民上周提訟,要求修改相關措辭。聖縣高院法官Frederick S. Chung周四(27日)全數駁回14項刪改公投案措辭的要求,形容部分論點「缺乏說服力」,且未達所需的「舉證責任」。

法官日前聆訊時告訴10名選民代表律師貝齊斯(Jason Bezis),他認為原告過於著重公投案是否有效及其優劣,而忽略措辭本身是否具有誤導性。

原告之一、「可負擔灣區大眾運輸委員會」(Committee for Affordable Bay Area Transit)財務長約菲(Marc Joffe)坦言對裁決失望,但表示將繼續反對公投案。

訴訟其中一項爭議,是公投案所稱「防止大幅削減服務」(prevent major service cuts)和「保留BART」(preserve BART)是否具有誤導性。反對者認為,「大幅削減服務」帶有主觀性。

但法官指出,批評者未提供「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保留」一詞屬「虛假、具誤導性、片面或帶有辯論性質」,並認為該詞準確描述公投案目的,事實上並無錯誤。

另一爭議是公投案稱資金可用於「特定道路和坑洞的維修」(repairing targeted roads/potholes)。原告認為,沒有保證資金實際會用於「道路重鋪項目」,而「道路重鋪」與「特定道路和坑洞維修」並不相同。法官不接受原告指「坑洞」屬煽動性政治用語的說法,並認為坑洞正是道路重鋪所處理的問題之一,而道路重鋪亦屬較廣泛「維修」概念的一種。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