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林意善紐約報道
一名來自紐約市的華裔男子在緬因州涉及,和他人涉及銀行欺詐取得貸款,購買房屋用於非法種植大麻非法種植大麻,本周一(24日)在該州聯邦法庭被判處五年緩刑獲得釋放。
被告是35歲的紐約華裔男子鄧永亮(Yongliang Deng,音譯),他於2021年1月,向案中的同謀來自布碌崙華男梁元通(Yuantong “Tony” Liang,音譯)提供了其個人信息和政府簽發的身份證明文件。梁利用鄧永亮的訊息,向緬因州一家銀行申請並獲得了17萬1200元住宅抵押貸款,購買了位於埃丁頓(Eddington)的一處房產。
鄧永亮在申請貸款時謊稱將入住該房產並將其作為主要居所,從而獲得了這筆抵押貸款。但被聯邦探員問詢時,鄧永亮承認該埃丁頓房產實際上是一處已出租的投資性房產,他本人從未在那裡居住過,而房產實際上被用於非法種植大麻。
未參與大麻種植獲輕判
鄧永亮本及有關房產,均未獲得緬因州大麻政策辦公室(Maine Office of Cannabis Policy)頒發的許可證。鄧被捕控罪後於今年1月21日承認犯有串謀銀行欺詐罪。在本周一的量刑宣判上,法官判處鄧永亮監禁期滿,他已服刑一天,而接受為期五年的監管釋放。
法庭同時還要求鄧永亮必須繼續向銀行償還抵押貸款作為賠償。如果鄧出售該房產,他必須償還銀行剩餘的抵押貸款。而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分,一項銀行欺詐罪和一項向聯邦執法人員作虛假陳述罪的指控被撤銷。
根據報道,在過去三年,聯邦執法部門對緬因州各地的非法大麻種植設施進行了嚴厲打擊。鄧永亮是少數因涉嫌參與這些非法種植屋而被刑事指控的人之一。法官表示,他輕判被告是因為鄧並未參與大麻生意,因此獲得輕判。
同謀布碌崙華男認罪待判
根據報道,鄧永亮是在即將入伍報到的前幾天被捕。在法庭上,他表示自己真心地後悔所做的一切。他說:今天,承擔責任是我最大解脫。我向上帝發誓,吸取了這次教訓後,我一定會循規蹈矩。法官後說:看來你已經吸取了慘痛的教訓。
根據最新的稅務評估,埃丁頓的這棟房子價值略低於30萬7000元。法庭擔心,如果鄧能以遠高於抵押貸款金額的價格出售這棟房子,他將從犯罪中獲利。被告律師表示,即使鄧真的賣掉了房子,也很難賣到接近這個價格。
案件中的另一名共同被告、來自布碌崙華男梁元通亦已承認策劃了一起陰謀,從緬因州的兩家銀行騙取住房抵押貸款,用於購買位於巴克斯波特(Bucksport)、埃丁頓和迦南(Canaan)的房產。但梁元通的量刑尚未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