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連發生的狗隻襲擊事故,引發社會對動物相關法例及監管制度的關注。環境及生態局承諾檢視「格鬥狗隻」的定義和名單,而有意見認為,要徹底解決問題並邁向「人寵共融」社會,必須全面檢視現行法例,並嚴格落實飼主責任,以從源頭防範風險。
本文核心內容:
- 環境及生態局承諾檢視「格鬥狗隻」的定義和名單。
- 《危險狗隻規例》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等相關法規已近20年沒有修訂。
- 香港有近一成家庭飼養寵物。
- 寵物友善餐廳計劃自七月初實施以來,當局巡查次數以萬計,投訴已日漸減少。
現行法例不足 需全盤檢視
除格鬥犬外,現時法例主要以犬隻體型決定是否須使用狗帶,以此界定攻擊力,被指有不足之處。連番事故背後或涉及動物走私、棄養及蓄意虐待動物等違法行為。相關法規已近20年沒有修訂,或已不適用於當下多元的寵物飼養環境與社會需求,罰則亦未必足以約束不負責任的飼主。關鍵在於嚴格審視並落實飼主責任,從源頭堵塞漏洞。此外,近年飼養「異寵」漸成風氣,當局應評估不同新興寵物的潛在風險,決定是否需擴大規管範圍。
推動人寵共融 釋放經濟動能
香港有近一成家庭飼養寵物,是留港消費的主要群組之一。近年香港先後推出寵物巴士、寵物車廂及寵物友善餐廳等措施,都是推動「人寵共融」、釋放經濟動能的重要一步,其中寵物友善餐廳更成功帶動不少食肆生意。完善法例與適當執法不可或缺。寵物友善餐廳計劃自實施以來,當局進行了大量巡查,對違規食肆發出警告甚至檢控,令投訴日漸減少。這反映清晰規管有助引導飼主自律,建立公眾信任,讓「人寵共融」的經濟效益持續釋放。
有人憂慮連番事故會加劇飼主與公眾的矛盾,期望政府能修補法律漏洞,劃清飼主權責,有序推進人寵共融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