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擬限制非法移民 申領4項退稅抵免

2026 年 8 月 20 日

美國財政部及國稅局(IRS)周三(19日)提出新規,擬禁止非法移民領取4項聯邦個人所得稅抵免中的可退還部分。財政部表示,根據1996年《個人責任與工作機會協調法》,這些可退還稅額屬於聯邦公共福利,只有美國公民、美國國民及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才可領取。

《紐約郵報》及《華盛頓時報》報道,財政部表示,司法部法律顧問辦公室近期完成法律分析,認定相關稅收抵免的可退還部分屬於聯邦公共福利。

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包括合法永久居民、獲准庇護者、難民及法律列明的其他類別。

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表示:「在特朗普總統領導下,非法移民領取納稅人資助福利的日子已經結束。」他表示,聯邦法律已有明確規定,納稅人不應被迫為法律禁止領取福利的人支付費用,新規旨在終止濫用並維護稅制完整性。

新規涉及4項個人所得稅抵免,包括領養稅額抵免、兒童稅額抵免、美國機會稅額抵免,以及低收入勞動所得稅額抵免(EITC)。

要申領其中任何一項的可退還部分,納稅人在首次提交申報該項抵免的報稅表當日,必須是美國公民、美國國民或符合資格的外籍人士,並須在報稅表中以宣誓方式確認符合資格。若夫妻聯合報稅,只需其中一人符合資格。

新規只針對可退還部分,不影響用來抵銷當年所得稅負的部分。所謂可退還部分,是指上述抵免總額超過納稅人當年應繳所得稅的金額;即使不符合可退還部分的資格,納稅人仍可申領用來抵銷所得稅負的抵免。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