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偵破一宗「假冒官員」電話騙案,拘捕兩名男女,他們涉嫌與8宗同類案件有關,涉及款項高達一千萬港元。案情指,騙徒假冒內地公安人員,指控受害人涉及洗黑錢等刑事案件,並安排同黨假冒「協警調查人員」親身與受害人見面,以偽造文件騙取信任,從而詐取巨額「保證金」。
本文核心內容:
- 警方拘捕一名48歲男私人司機及一名21歲女學生,兩人涉嫌與8宗「假冒官員」騙案有關。
- 涉案總金額約一千萬港元,其中一宗案件發生於2026年7月上旬,其餘七宗發生於同年5月至8月期間。
- 7名相關受害人的年齡介乎22至72歲,騙徒均以穿着整齊西裝、約見於公眾場所及派遞偽造協議的手法犯案。
- 警方強調,執法人員絕對不會要求市民進行轉帳匯款、交收現金或交出銀行帳戶密碼。
騙徒手法精密 親身見面增可信度
東區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梁涇文表示,警方於2026年7月上旬接獲一宗相關報案。受害人接獲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來電,指控其涉及洗黑錢案件。騙徒其後安排兩名假冒「協警調查人員」的同黨與受害人見面,並派遞偽造的保密協議以博取信任,最終誘使受害人交出金錢作為「保證金」。
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鎖定嫌犯
東區警區刑事部人員透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紀錄,成功鎖定嫌犯,並於8月19日採取拘捕行動。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被捕兩人同時涉嫌與另外七宗發生於2026年5月至8月期間的同類型騙案有關。在這七宗案件中,被捕人同樣扮演「協警」角色,以類似手法犯案。
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惕
警方提醒市民,騙徒手法層出不窮,甚至會要求受害人到公眾場所親身見面以增加可信度。騙徒除誘騙轉帳外,亦可能慫恿受害人參與所謂的「特務任務」,聲稱完成後可洗脫嫌疑。市民必須注意,若明知對方是騙徒而仍協助進行犯罪活動,同樣需要負上法律責任。「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如有懷疑,應立即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使用「防騙視伏App (Scameter+)」辨識可疑來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