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洗錢組織重要成員判監15年

2026 年 8 月 19 日

美國司法部從一個利用CMLO進行洗錢服務的指定恐怖組織手中,繳獲了約67萬美元現金和12支槍。司法部

中國洗錢組織資金遞送員陸建飛(Jianfei Lu音譯,下同)18日被北卡州西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羅德里格斯(Susan C. Rodriguez)判處15年監禁,並處罰金2500萬元;其所屬華人洗錢組織(CMLO)非法洗錢9200萬元,包括墨西哥販毒組織犯罪所得。

綜合司法部新聞稿、《緬因電訊報》等報道,根據法院文件,31歲的陸建飛是該組織資金遞送員。他向美國境內毒販收取販毒所得,混用真實與假身分,將錢存入空殼公司銀行帳戶。他親自收取並存入超過2000萬元非法現金,同時擔任組織管理人,直接和毒販協調,調派其他遞送員去收存大筆現金。他還替遞送員取得假駕照,供其在各大銀行存入非法資金。

聯邦大陪審團於2024年3月起訴該洗錢組織方恩華(Enhua Fang)、甄淑君(Shu Jun Zhen)、陸建飛、夏茂軒(Maoxuan Xia)、林紹能(Shao Neng Lin)等成員。到去年7月,所有被告均已認罪。

主犯方恩華(Enhua Fang)接收墨西哥毒販在美國境內收取大量現金的請求,調派遞送員前往收款,存入空殼公司銀行帳戶。資金進入銀行之後,會透過加密貨幣帳戶等管道完成洗錢,兩年內至少洗錢超過9000萬元。方恩華透過不斷更換手機號碼、使用加密通訊軟體,和海外人員、境內毒販聯繫,藉此隱匿行蹤。當局2022年6月監聽記錄顯示,該通話中方恩華安排在北卡州向毒販收取現金以支付毒品供應。

陸建飛是方恩華在美國的核心管理人,方恩華身處海外時由他負責整個運作。甄淑君擔任資金遞送員,依照方恩華、陸建飛的指令,收取並存入將近2500萬元的大批現金。她的認罪協議書顯示,她同樣在過程當中使用假身分證件。

陸建飛就一項洗錢共謀罪、兩項洗錢罪、兩項金錢交易罪認罪,承認自己知情且參與洗淨2500萬元至6500萬元間的非法資金,也知悉這些洗錢資金中包含販毒所得。本案由聯邦緝毒署(DEA)夏洛特辦公室與國稅局刑事調查處(IRS-CI)夏洛特外勤處負責調查。

主管刑事司的司法部助理部長杜瓦(A. Tysen Duva)表示,「中國洗錢網絡已成為墨西哥販毒集團的重要幫兇shou」。

「光是本次起訴所瓦解的組織,在不到兩年時間就洗白超過9000萬元。」北卡西區聯邦檢察官弗格森(Russ Ferguson)表示:「我們正全力從各個面向打擊販毒集團。這意味著要打擊那些供養販毒集團、幫他們隱匿資金,增加起訴難度的洗錢網絡。」緝毒署亞特蘭大外勤處主管鄭再(Jae W. Chung)表示,「凡故意協助隱匿、合法化販毒所得者,都屬犯罪團伙成員。」

本報訊

美國司法部從一個利用CMLO進行洗錢服務的指定恐怖組織手中,繳獲了約67萬美元現金和12支槍。司法部
美國司法部從一個利用CMLO進行洗錢服務的指定恐怖組織手中,繳獲了約67萬美元現金和12支槍。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