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法官質疑跨性別囚犯隔離案

2026 年 8 月 18 日

美國一名聯邦法官正審理一宗案件,涉及多名跨性別囚犯被轉移至隔離監獄單位。法官質疑此舉可能違反他先前頒布的初步禁制令,但尚未作出最終裁決。

  • 案件核心:十名跨性別女性被隔離在德州沃斯堡一所監獄的同一單位。
  • 訴訟背景:挑戰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的一項行政命令,該命令要求按生理性別安置囚犯。
  • 法院命令:法官蘭伯思曾於六月頒布初步禁制令,禁止執行該行政命令的部分內容。
  • 原告主張:律師稱隔離措施違反憲法,並加劇了囚犯的性別焦慮症。

法官質疑政府違反命令

在華盛頓特區的聽證會上,聯邦地區法官蘭伯思(Royce Lamberth)對司法部律師表示關切,認為將數名在押跨性別女性轉移至隔離監獄單位的做法,違反了他上月發出的初步禁制令。蘭伯思直接質問政府律師:「你們正在違反我的命令,不是嗎?」他表示,政府似乎「表面上」違反了他先前的命令,將原告隔離並剝奪了她們在女子設施時享有的「所有特權」。

律師:隔離措施加劇性別焦慮

原告律師沙洛姆(Alexander Shalom)辯稱,將囚犯安置在隔離單位,違反了她們憲法賦予的免受殘酷和不尋常懲罰的權利。他形容此舉是「試圖從後門實施行政命令」,並強調隔離單位的條件「與女子設施完全不可比」。沙洛姆指出,這種轉移加劇了原告的性別焦慮症(gender dysphoria),即因指定性別與性別認同不符而感到的痛苦,這種狀況與抑鬱和自殺念頭有關。

政府辯稱轉移合法

司法部律師利特曼(Jared Littman)則反駁稱,轉移並未違反禁制令,因為法官的命令並未明確要求原告必須與順性別女性囚犯一同安置或共享公共空間。政府方面還主張,原告在利用監獄系統的行政投訴程序之前就向法院提出挑戰,為時過早。利特曼說:「原告不能直接跳到法庭來申訴。」法官蘭伯思並未當庭就囚犯要求返回女子監獄普通區域並阻止更多轉移的請求作出裁決。

來源:美聯社

封面來源:2008年5月1日,美國聯邦地區法官蘭伯思(Royce C. Lamberth)在華盛頓聯邦法院的一場儀式上。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