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最高法院裁定 省府可拆多倫多單車徑

2026 年 8 月 16 日

安大略省最高法院週五裁定,省政府有權拆除多倫多市內的單車徑,推翻了下級法院先前認定此舉違憲的判決。

此裁決為省長道格·福特(Doug Ford)政府的重大勝利,該政府長期以來將單車徑視為交通擠塞的主因,並於2024年通過立法授權拆除。

  • 爭議核心:涉及多倫多市內19公里的單車徑,為市政府近期安裝的基礎設施。
  • 法律逆轉:上訴法院推翻2025年7月高等法院的判決,該判決曾認定拆除單車徑侵犯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保障的生命與安全權。
  • 法院理據:上訴法院法官指出,憲章並未賦予單車徑的權利,法院不能僅因專家預測政府政策會失敗而裁定其違憲。
  • 成本與效益:2024年市政報告估計,拆除單車徑將耗資4,800萬加元;省府內部簡報亦顯示,拆除可能無法改善甚至會惡化交通。

法院推翻下級判決

此案源於安大略省政府於2024年通過立法,允許省府拆除多倫多市的單車徑。單車倡議組織隨後提出法律挑戰,成功使拆除工作暫停。2025年7月,高等法院法官裁定支持挑戰方,認為拆除單車徑會增加單車騎士死亡或受傷的風險,侵犯了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所保障的生命權和人身安全權。

然而,安大略上訴法院週五的最新裁決推翻了這一決定。法官在判決中寫道,憲章並無賦予單車徑的權利,政府可自由修改相關立法。法官赫斯克羅夫特(Huscroft)強調:「政府和立法機關均無義務接受政策建議。」

各方反應與後續影響

對於此裁決,安大略省交通廳長普拉布米特·薩卡里亞(Prabmeet Sarkaria)在聲明中表示,這是「常識的勝利」。然而,發起法律挑戰的「多倫多單車組織」(Cycle Toronto)執行董事邁克爾·朗菲爾德(Michael Longfield)則表示極度失望。他指出,單車徑不僅保護騎單車者,其交通緩和效果也對行人和駕駛者有益。

多倫多市長鄒至蕙(Olivia Chow)表示,她一直與省府合作,以協商「確保每位道路使用者安全」的前進方向。目前,省政府尚未宣布何時或是否會執行拆除計畫。朗菲爾德表示,希望市政府能與福特政府協商出保留單車空間的替代方案。

朗菲爾德更批評,福特政府針對單車徑是省政府對市政事務的「嚴重越權」,並認為將解決城市擠塞的希望寄託於禁止單車徑是「坦白說很荒謬」的想法。他呼籲應專注於基於證據的解決方案。

來源:衛報(The Guardian)

封面來源:騎自行車的人在多倫多市中心布魯爾街的城市自行車道上騎行。Adobe 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