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發生城管人員違規執法事件,有工作人員被指在處理貨運車輛道路違規時,私自向司機收取罰款。官方調查後證實情況屬實,已對涉事人員作出停職決定,並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跟進。
本文核心內容:
- 有網民反映,鄭州鄭東新區一名貨車司機在送貨時被城管人員罰款1400元人民幣,款項透過個人微信收取。
- 鄭東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通報,經核查網傳情況屬實。
- 該局經研究,對董某豪等三名涉事人員作出停職決定,相關問題線索已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 貨車司機劉先生表示,被私收的「罰金」已獲退還。
事件經過與調查
據報道,事件發生於8月10日(周一),一輛標示為「城市管理執法」的車輛將貨車截停,身穿制服的人員借故向司機罰款1400元人民幣,並要求司機透過其個人微信帳戶進行轉帳付款。相關情況於8月12日(周三)由網民在網絡上反映。
官方回應與處理結果
鄭東新區城市管理局機動中隊工作人員事後回覆查詢時確認,涉事工作人員姓董,當事司機已到中隊進行調解。該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已介入調查。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於8月13日發佈通報,指在收到有關工作人員私收罰款的問題反映後,已第一時間啟動調查,並確認網傳情況屬實。局方決定對董某豪等三名涉事人員予以停職,並將相關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