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銀行客戶經理收賄助開戶 認罪候判

2026 年 8 月 11 日

前銀行客戶經理收賄助開戶 認罪候判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並展開調查,揭發一宗涉及銀行職員的賄賂案。一名前渣打銀行客戶經理,被指收取中介人款項,以協助不符合常規程序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事件涉及銀行業的合規與誠信問題。

本文核心內容:

  • 被告潘秀珍(30歲),為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前客戶經理,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 案情指,她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間,從一名中介人收取賄款,以協助對方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每個成功開設的戶口收取500元人民幣。
  •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在案發期間共協助16名由該中介人轉介的客戶成功開戶,並收取賄款共8000元人民幣。
  • 案件今日(8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將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判刑,並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案情細節與調查過程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時在渣打銀行中環一間分行工作,其職責包括協助新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她承認於指定期間,從一名中介人接受賄款以協助對方轉介的客戶開戶,賄款以每個成功開設戶口500元人民幣計算。

法律程序與後續

被告早前遭廉署起訴,並於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0月9日進行判刑,期間批准被告繼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