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裁決 Meta等須面對數千宗成癮訴訟

2026 年 8 月 10 日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週一裁定,數以千計指控Meta Platforms、Alphabet旗下Google、字節跳動旗下TikTok,以及其他社交媒體公司刻意將產品設計得容易令年輕用戶上癮的訴訟,可繼續進行審理。

· 涉及企業:Meta Platforms、Alphabet(Google)、字節跳動(TikTok)、Snap Inc.(Snapchat)
· 訴訟宗數:逾3000宗(部分報道指約2400宗)
· 爭議條文:《1996年通訊規範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of 1996)第230條

總部位於三藩市的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上述社交媒體公司要求推翻下級法院裁決的請求,該裁決迫使這些公司須面對逾3000宗於聯邦法院提出的相關訴訟。

企業以第230條抗辯遭駁回

這些公司(另包括Snap Inc.旗下Snapchat)曾主張,《1996年通訊規範法》第230條——該條文原本保障企業免因用戶發布內容而遭起訴——同樣應保障它們免受「未能就平台成癮性向公眾發出警告」的指控。但法院表示,這次上訴時機尚早,法院暫時無法就此作出裁決,這一問題此前亦在案件口頭辯論階段已被法官提出。

法院指出,一般而言,上訴須待案件審訊有結果後方能提出,屆時法官方會重新審視相關裁決。案件由多個州政府、市政府、學區及個人提出,指控社交媒體公司蓄意令年輕用戶對其產品成癮,導致近年美國青少年抑鬱、焦慮及身體形象問題急增,並引發更廣泛的心理健康危機。

原告方:訴訟應循正常程序進行

包括家長、學區及州政府在內的原告方主張,下級法院的裁決並非最終裁決,因此不應被上訴;他們同時反駁企業方就聯邦法律提出的論點,指出該法律並不涵蓋與企業如何營運及設計其產品相關的指控。

Meta此前曾主張,第230條賦予其廣泛豁免權,並應獲准即時就下級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但報道指出,一般上訴須待案件經審訊並作出裁決或判決後方可提出。

本週奧克蘭將有重要審訊登場

案件目前集中在加州奧克蘭聯邦地區法官岡薩雷斯·羅傑斯席前審理,原告方尋求的賠償、罰款及賠償金額龐大。報道指出,本週奧克蘭聯邦法院將展開一宗備受矚目的審訊,處理29個州檢察長提出的指控,指Meta蓄意設計針對兒童的成癮性功能,據報州方在該宗8月青少年安全審訊中,尋求的罰款金額高達1.4萬億美元。

來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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