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元朗破獲一個毒品儲存倉,檢獲市值約100萬元的液態依托咪酯,成為本年最大宗的同類案件。行動中拘捕一名24歲本地男子,並在迷你倉內搜出毒品及包裝工具。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本文核心內容:
- 警方在元朗喜業街一工業大廈外截查一名24歲男子,在其行李箱檢獲約13公斤液態依托咪酯。
- 人員隨後搜查上址一個迷你倉,再檢獲約3.6公斤液態依托咪酯、約200克食用香料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
- 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總重量超過16公斤,市值約100萬元,據悉是本年檢獲液態依托咪酯數量的最大宗案件。
- 被捕男子已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將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行動經過與檢獲詳情
將軍澳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主管督察方妙群表示,警員昨日在元朗喜業街3號一工業大廈外,截查一名手持行李箱的24歲本地男子。經搜查後,人員於該行李箱內檢獲12枝裝有懷疑液態依托咪酯的透明膠樽,共重約13公斤。人員遂拘捕該名男子。
搜查倉庫與法律後果
警方隨後搜查上址一個迷你倉,再檢獲7枝裝有約3.6公斤懷疑液態依托咪酯的透明膠樽、約200克食用香料及一批懷疑毒品包裝工具。據了解,該毒品迷你倉已營運約4個月。警方重申,販運危險藥物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及罰款五百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