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訓練員涉上門服務不當行為 被控殘酷對待動物提堂

2026 年 8 月 7 日

狗隻訓練員涉上門服務不當行為 被控殘酷對待動物提堂

一名狗隻訓練員因涉嫌在上門提供訓練服務時對狗隻使用不當行為,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本文核心內容:

  • 36歲被告吳國謙,被控於2026年2月28日,在粉嶺馬適路一單位內殘酷地惡待一隻狗。
  • 案件編號為WKCC3697/2026,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 裁判官陳慧敏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0月2日,以待辯方向控方索取文件。
  • 被告在案件押後期間獲准保釋候訊。

案件提堂及押後

涉及殘酷對待動物罪的狗隻訓練員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由裁判官陳慧敏處理首次提堂程序。辯方在庭上申請將案件押後,以便向控方索取相關文件,此申請獲裁判官批准。

控罪詳情及保釋安排

控罪指,36歲的被告吳國謙於2026年2月28日,在香港新界粉嶺馬適路8號ONE INNOVALE E座5樓某室,殘酷地惡待一隻狗,導致該狗隻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法庭批准將案件押後至10月2日再訊,被告在等候下次聆訊期間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