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區地方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昨(3)日宣布,一名居住於皇后村(Queens Village)的60歲男子,因長期性侵親生女兒(包括多次強姦),日前被判監25年,刑滿後另須接受20年釋放後監管(post-release supervision),並依法登記為性犯罪者。該男子在學校假期探望時開始性侵當時年僅10歲的女兒,並在成為監護人後變本加厲。上個月,經過六天的審判,陪審團裁定該男子犯有強姦罪及其他罪行。
根據皇后區地檢署,陪審團於6月29日裁定被告一級強姦(Rape in the First Degree)、一級對兒童實施持續性性行為(Course of Sexual Conduct Against a Child in the First Degree)及一級亂倫(Incest in the First Degree)等罪名成立。皇后區最高法院法官於7月29日判處被告監禁25年。
檢方表示,案件始於2021年。當時受害女童居住外州,於暑假等學校假期前往紐約探望父親。2022年1月,當時10歲的女童在一次探視期間遭父親帶入臥室性侵,其後每隔數月便再次遭受侵犯。
2023年7月,被告取得女兒主要監護權後,女童搬到其住所居住。檢方指出,被告此後持續性侵女兒,有時甚至一週多次,直至2024年5月,受害人向家屬披露遭遇,案件才曝光,警方隨後將被告拘捕。
凱茲表示,父母肩負保護子女的責任,被告卻對自己的女兒造成嚴重傷害。她並讚揚受害人勇敢站出來,令被告最終受到法律制裁,同時強調地檢署將持續嚴厲打擊侵害兒童案件。案件由皇后區地檢署特殊受害者局(Special Victims Bureau)負責檢控。本報記者王冰岩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