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專家指出,恐怖分子可能利用機械人表演吸引人群的特性,發動更具「經濟效益」的遙距恐襲。為應對此新興保安風險,專家建議政府需完善針對機械人及無人機的法例框架,並建立標準化的三方審核機制,確保表演用機械人未被非法改裝。
本文核心內容:
- 曾任職警方要員保護組(G4)的保安專家黎家智表示,一名恐怖分子可遙距操控多部機械人施襲,相較傳統武器更具「經濟效益」。
- 專家擔憂,吸引人群的機械人表演可能成為無差別攻擊的地點,例如在地鐵站、機場或活動場所。
- 現行香港的反恐條例涵蓋炸藥、武器及化學品,但對機械人和無人機缺乏具針對性的法例管制。
- 建議制定機械人及無人機專門法例,並建立由生產商、警方和技術人員共同審核表演機械人的標準程序。
機械人恐襲的潛在風險與特點
保安公司負責人黎家智分析,恐怖分子傾向以最少資源造成最大破壞。他舉例指,如同美國911事件中利用空中交通工具作為武器,機械人相對傳統武器更具「經濟效益」,因為一名操作者即可遙距控制多部機器。襲擊後,執法人員的調查難度將遠高於傳統案件,施襲者也更容易脫身。
法例缺口與前瞻性防範建議
黎家智續指,機械人容易進出公眾場所,相關表演更能吸引人群聚集,若被用於襲擊後果嚴重。他觀察到,雖然香港警方、消防及海關具備檢測爆炸品的能力,但現行法例對機械人和無人機的管制並未具針對性。因此,政府必須「行先一步」制定大框架,讓業界有法可依,包括制定專門法例以明確界定其合法與非法用途。
建立審核機制與加強培訓
除了立法,黎家智建議加強前線執法人員及相關機構的培訓,並制訂機械人進行表演前的標準行動程序和檢查安排。該程序須由生產商、警方和技術人員共同審核,以確保表演機械人未被改裝。同時,需加強國際情報共享,掌握恐怖組織利用機械人等新科技的趨勢。他總結,反恐工作必須跟上科技發展,運用想像力防備現時看來不可能發生的風險,做到防患於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