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牛頭角玉蓮臺去年十月發生火警,期間消防警鐘未有響起,經調查發現系統未在有效操作狀態。香港房屋協會因未能保持消防裝置操作性能良好,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傳票控罪,被判罰款八千元。案件突顯了大型屋苑管理機構在消防安全監督上的責任。
本文核心內容:
- 香港房屋協會因未能保持玉蓮臺的火警警報系統時刻在有效操作狀態,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八千元。
- 案發於2025年10月30日,消防員到場撲救時打破消防警報器玻璃,但警鐘沒有響起,調查後證實系統並非運作正常。
- 辯方求情指,事件因消防控制面板電線鬆脫所致,並無證據顯示由房協或其僱員導致。房協已安排承辦商每半年檢查系統,事發後24小時內完成維修。
- 暫委裁判官洪玉暉指出,房協管理全港39個屋苑,若有疏忽牽連甚廣,並強調其監督承辦商需加把勁。
案情經過與調查結果
案情指,去年10月30日玉蓮臺2座發生火警,消防員到場救援期間,打破消防警報器玻璃,惟警鐘卻沒有響起,因而懷疑警報系統沒有運作。翌日,消防處就此展開調查,並發現該消防警報系統並不在操作狀態。被告香港房屋協會被控於上述日期及地點,身為相關消防裝置或設備的擁有人,沒有保持該等裝置時刻在有效操作狀態。
辯方求情與法庭判決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案發原因是消防控制面板的電線鬆脫,導致火警警鐘沒有響起,但沒有證據顯示是由被告或其僱員導致。被告已安排消防設備承辦商每六個月檢查消防系統,而被告不能自行打開控制面板作檢查。在事件發生後,被告已於二十四小時內安排承辦商完成檢查及維修。辯方補充,被告管理三十九個屋苑,過往只有一項與消防相關的傳票紀錄,反映被告一直表現良好。暫委裁判官洪玉暉判刑時關注房協管理屋苑眾多,若有疏忽影響範圍廣泛,並提醒其監督承辦商需加強力度,最終判處被告罰款八千元。

